1.招标条件
秭归县环卫所2017年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已由秭采计备【2017】XM0104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秭归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秭归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秭归县环卫所2017年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位于秭归县城。
2.2招标主要内容:一级清扫保洁路段:平湖大道财政局至农业局红绿灯,长宁大道县政府至农业局红绿灯,屈原路;二级清扫保洁路段:屈原东路、丹阳路江都至电影院、平湖一路、平湖二路、平湖三路、建设路、滨湖路至移动公司、滨湖一路、平湖南路、中心农贸市场周边、桔颂路,江边景观带,长宁隧道口至中天晟至杨贵店桥头、归州一街等。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需求。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服务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供给许可:
①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环卫服务,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分支机构)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分支机构)盖章无效;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年来没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记录。
(5)其他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7日8时30分至2017年3月23日17时30分,登录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人须注册成为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具体操作参见:
http://www.zgzb.gov.cn:9000/zgWebSite/InfoDetail/?infoid=b799caa3-7ca1-4d23-aaeb-2989d11b9f06&CategoryNum=018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6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6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6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4.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2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八楼)。
5.2 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7年4月12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
5.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八楼)。逾期送达的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秭归县政府门户网、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