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莞[2019]036号)
2019-04-04 09:16:59|作者:清洁吧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莞[2019]036号) 莞[2019]036号 2019-4-3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19WG009 宗地总面积: 29036.21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东莞市寮步镇泉塘村石大路与民福路交汇处西北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8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60 土地用途明细: 城镇住宅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218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4401118BB0063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三通:通水、通电、通路 起始价: 72533万元 加价幅度: 20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9年04月23日00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9年05月08日10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但是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的除外: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地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网”)(http://ggzy.dg.gov.cn/)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9年 5 月 6 日17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 2019年 4 月 23 日至 2019 年 5 月 8 日 10:00 。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9年04月09日 至 2019年05月06日 到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9年04月09日 至 2019年05月06日 到 http://ggzy.dg.gov.cn/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5月06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9年05月07日0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http://ggzy.dg.gov.cn/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9WG009 号地块:2019年04月23日00时00分 至 2019年05月08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1.该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按现状出让。2. 成交后30日内由东莞市寮步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21800万元。竞买申请人商品住房用地竞买资金(即地价款,含竞买保证金)须为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等。 (三)规划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按规字第2015-14-1007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3年,宗地建设项目在 2020 年 6 月 14 日前开工,在 2023 年 6月 14 日前竣工。 (四)根据《配建安居房建设移交协议》竞得人须配建宗地住宅计容建筑面积10%的比例(即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6388平方米)作为安居房,安居房可用于人才房、保障性住房、租赁住房等用途。配建的安居房建筑面积包含在本宗地的可建建筑面积范围内,建成后竞得人须无偿移交给寮步镇政府或寮步政府指定的接收单位,交付标准不低于该项目同类型住宅交付标准。配建的安居房开发建设成本和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全部税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具体要求按(地块配建物业移交协议)执行并由寮步镇人民政府监管】。 (五)竞得人需对自持的商业部分,必须用作租赁商铺,自持经营,在自持年限期间(自持年限按成交时确认的自持年限为准)需整体登记、不得抵押。不得办理销售手续,在约定租赁期届满后可以销售(由市住建及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部门进行监管)。 (六)在竞价过程中,竞买申请人的最高报价不超过(即小于等于)最高限制地价是人民币84497万元时,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超过最高限制地价后,不再接受更高报价,竞买方式转为竞自持商业部分年限(自持商业部分自取得房屋权属登记后持有年限不低于2年,竞报阶梯为2年),按照网上限时竞价阶段截止时竞买人报出自持年限最高或最先报出自持最高年限(40年)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竞得人须自宗地挂牌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分别与寮步镇人民政府签订《配建安居房建设移交协议》和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竞得方须在签订《国有建设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该宗地所有地价款。竞得方除缴纳地价款外,还须同时支付相关税费。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宗地的成交地价款付款期为30日,分1期支付,即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所有成交地价款。除成交地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2019WG009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等。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5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268号测绘大厦、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沁园路1号控股大厦 联 系 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892115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