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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关于柳州市民族高中安保服务采购(LZG19-002)项目质疑答复函

2019-04-15 09:27:47|作者:清洁吧
柳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关于柳州市民族高中安保服务采购(LZG19-002)项目质疑答复函 柳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柳州市民族高中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柳州市民族高中安保服务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柳州市民族高中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编号:LZG19-002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宋泽威项目联系电话:0772-299200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柳州市民族高中采购单位地址:柳州市东环路东一巷2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韦伟忠,0772-20358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柳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代理机构联系人:宋泽威,0772-2992001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柳州市三中路64-2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质 疑 人:广西恒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猛 职务: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石霞 职务:经理地 址:河池市翠竹路58号(拉登小区)电 话:18978089077 质疑人于2019年3月29日向本中心递交《质疑函》,对柳州市民族高中安保服务采购(LZG19-002)项目中标结果提出质疑。我中心于2019年3月29日已收悉贵公司所提交的质疑材料。针对贵公司提出的问题,我中心及时将质疑情况反馈至采购人及中标人处并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一、质疑事项:质疑人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做好我区学校安全保卫 三防 建设的指导意见》(桂教[2011]5号);《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公治[2015]16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8]11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中标人柳州市泓福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未获取自治区公安厅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不具备承接校园安保服务的资质为依据,认为其中标无效。二、本中心对质疑事项的调查核实情况:(一)受理质疑后,我中心对质疑人提供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做好我区学校安全保卫 三防 建设的指导意见》(桂教[2011]5号);《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公治[2015]16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8]113号)等相关文件进行了核实,同时我中心查阅了国务院颁布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564号令),其中第二条规定: 本条例所称保安服务是指:(一)保安服务公司根据保安服务合同,派出保安员为客户单位提供的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从事的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三)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 第十五条规定: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得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提供保安服务。 经与采购人柳州市民族高中核实,本项目中标人柳州市泓福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未向柳州市民族高中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因此中标人柳州市泓福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该公司不能在没有为柳州市民族高中提供物业服务的前提下,为其单独提供保安服务。根据以上调查核实的情况,本中心认为:质疑人质疑 柳州市泓福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标结果无效 的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二)的规定予以相应处理,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规定,如质疑人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柳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预算金额:28.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