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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中心医院物业管理服务(19C0192)采购公告

2019-04-17 09:11:25|作者:清洁吧
江津区中心医院物业管理服务(19C0192)采购公告 附件1江津区中心医院物业管理服务(定).doc 江津区中心医院物业管理服务(19C0192)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19年4月16日 一、项目号:19C0192 二、项目名称:江津区中心医院物业管理服务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预算金额:¥14,400,000.00元 五、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项目描述: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物业管理面积为:医院本部及东门分院17万平方米左右。二、人员配置要求人员配备要求:总人数不低于130人,男女用工年龄不超过60岁。(一)现场主管 1人现场主管:高中及以上学历,从事物业服务工作三年以上。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全面负责所有物业管理。(二)主管助理 2人主管助理:高中及以上学历,从事物业服务工作三年以上。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配合主管现场管理,主要工作内容是质量检察监督。(三)辅助工调度 1人辅助工调度:高中及以上学历,从事物业服务工作三年以上。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四)保洁员100人保洁员: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能吃苦耐劳,能正确使用各类保洁设备,处理不同材质的物品。具备医院保洁工作经验,工作认真负责并接受过专业培训,能团结队伍,能劝阻室内外吸烟,并能保障和应对特殊情况下清洁维护工作。(五)绿化工 3 人绿化工:有敬业精神,能吃苦、责任心强,有相关的工作经验,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六)电梯工 7 人电梯工: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能吃苦耐劳,能正确使用电梯设备,持电梯操作证上岗。具备公共场所电梯操作工作经验,工作认真负责并接受过专业培训,并能保障和应对特殊情况下电梯使用工作。(七)后勤辅助 11人后勤辅助人员:身体健康,工作认真细心,能吃苦耐劳。具备医院后勤配送工作经验,工作认真负责并接受过专业培训,能团结队伍。具有一定的沟通、理解能力,具有良好的服从性。(八)木工1人木工:身体健康,工作认真细心,能吃苦耐劳。具备一定木工工作经验,工作认真负责并接受过专业培训。具有一定的沟通、理解能力,具有良好的服从性。(九)学生宿管员3人学生宿管员:身体健康,工作认真细心,能吃苦耐劳。具备医院保洁工作经验,能正确适用各类保洁设备,做好宿舍楼内的消防、安全、保卫,学生的日常管理等。具有一定的沟通、理解能力,具有良好的服从性。(十)卫生进修校物管及保洁1人物管及保洁: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能吃苦耐劳,负责水电费的收取和保洁等日常事务。 六、项目政策信息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19年4月16日 至 2019年4月23日 18:0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2、按时报名签到。 九、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9年5月8日 14:0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9年5月8日 14: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19年5月8日 14:30 开标地点: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 采购经办人:石丹 采购人电话:023-47520861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 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牟亮 代理机构电话:15002362908 代理机构地址: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附件 江津区中心医院物业管理服务(定).doc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