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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汕尾分公司微波楼(4-11层)物业招租项目询价公告

2019-04-17 09:11:28|作者:清洁吧
询价公告信息 询价公告名称: 2019年汕尾分公司微波楼(4-11层)物业招租项目询价公告 创建时间: 2019-04-16 17:40:55 报价剩余时间 20天6小时6分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2019-04-16 18:00:00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2019-05-07 00:00:00 询价方式: 公开询价 终止: 否 询价内容说明: 询价公告 【2019年汕尾分公司微波楼(4-11层)物业招租】项目,招租方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汕尾 】分公司。本项目具备招租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承租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承租商(以下简称承租商)参加询价应答。 1. 项目概况与招租内容 1.1项目概况: (1)物业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南段东侧通航路口微波楼4-11层(总面积2224平方米) 】; (2)租赁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五年】; (3)出租物业用途:写字楼(办公)。 (4)租金要求:租金单价不低于38(元/㎡)月,租金单价从第3年开始每年按5%递增。(提供承诺函) 2. ※承租商资格要求 2.1 承租商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 (2)如参选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 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具体报送年份及公示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3)如参选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查询结果(显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4)承租商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 (5)承租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承租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租方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16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项目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在与中国电信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招租/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9)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承租商提交应答文件时必须提供《承租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应答文件一律无效。 2.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3特殊要求(提供承诺函): (1) 租金按季度收取,每季度首月10号前缴入,将租金汇入中国电信汕尾分公司账户。 (2) 水电费:租赁期间,水、电户过户给承租商,租赁期满再过户回招租方,水电费由承租商负责。 (3) 物业管理:由承租商负责委托物业公司,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4) 租赁期内房屋主体结构及配套设施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维修费用由我司负责,其他原因造成房屋及配套设施损坏的维修费用由承租商负责。 (5) 配套设施维护:由承租商负责按有关规定委托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公司对整栋物业现有的消防设施、电梯、安防系统、水泵、变压器等进行日常维护,对于损坏的及时给予更换,确保其运行正常,并支付所需相关费用,同时将其与专业公司签订的维护协议提供给招租方备案。租赁期满必须保障上述设备完好、运行正常交还招租方。 (6) 承租商承诺按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落实大楼亮化,并承担所产生费用(电费、维修费)。 (7) 因使用需要,承租商在事先征得招租方同意后可自费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室内装修或增加设备,但不得破坏房屋的整体结构安全,并应遵守国家有关建筑、消防、环境保护和卫生防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约束性规定。 (8) 承租商承诺租用房屋仅用于写字楼(办公),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经营旅业、餐饮、商场等人员密集行业。如发现擅自改变用途或经营旅业、餐饮、商场等人员密集行业,招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所租赁物业,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9) 非提前正式征得我司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分租或以其它任何形式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自前述行为发生之日起租赁合同自行解除,我司有权随时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商搬迁物品及设备。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承租商承担。 (10) 租赁协议中明确招租方有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出租物业等条款。同时必须根据《中国电信广东公司房产租赁管理办法》(中电信粤[2018]219号)的规定签订安全协议。 (11) 其它条款以中国电信规范合同文本为准。 3. 询价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2019年4月16日至2019年5月6日〕。 3.2 凡有意参与承租的潜在承租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租文件: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招租文件的购买与下载。 2.2.1登记购买: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招租文件的费用支付。 (1)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 承租商操作手册》。 (2)报名: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3)支付: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报名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报名及支付均属无效。 4.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19年5月8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 汕尾市汕尾大道北中国电信汕尾分公司5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4.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招租方/招租代理机构邀请承租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3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4.3.3 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 承租商注册 5.1 承租商须在购买询价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承租商注册。 5.2 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承租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邮 编:510610 联 系 人:王若漪 电 话:18813272744 招 标 师:宋晋刚、刘伟胜 电子邮件: gczb_swdx@163.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1904375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招租实施部门:【 后勤服务中心】(盖章) 招租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5日 物料名称 物料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名称 采购数量 备注 租赁服务 - 项 1 竞价报名地址: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enquiry/viewForAd.do?encryCode=1e7ff2e65df8427ed27d1dea30d83b09 =5244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