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保洁 在正文中 )
2020-05-17 00:00:00|作者:清洁吧
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辽宁合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受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000-18668)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是否进口 主要技术要求 数量 001 物业服务 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否 查看 1 一、服务范围: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总建筑面积约为17,735.44平方米,其中审判法庭共三层以及北办公楼共六层(含电梯)总建筑面积为12,275.00平方米,南办公楼共五层(含电梯)总建筑面积为2707.00平方米,诉讼服务中心共四层总建筑面积为2753.44平方米。二、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2020年07月01日至2023年06月30日,并提前10个工作日进驻现场,完成过渡交接工作。三、预算金额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为350,000.00元,涵盖的服务期限为2020年07月0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项目总体预算金额为2,100,000.00元,涵盖的服务期限为2020年07月01日至2023年06月30日,合同签订方式为一次性签订三年。四、服务地点: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五、服务内容: 1.综合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接待、值守、综合信息和档案资料。 2.维护管理包含但不限于物业巡检、公共部分管理、专有部分维修、标识管理。 3. 设施设备维护包含但不限于电梯、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弱电系统、避雷系统。 4. 公共保洁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共用楼道保洁、电梯及电梯厅保洁、道路保洁、绿化带保洁、垃圾收集与清运、卫生消杀。 5. 园林绿化养护包含但不限于草地、园林树木、花坛、除雪服务。 6. 公共秩序维护包含但不限于组织、门岗秩序维护、巡逻、车辆通行、停放、消防、秩序监控、安全事故处理。 7. 其他服务包含器材养护:文体和健身器材、器械的维护与保养。办公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会议服务;报刊、邮件收转、活动室管理,布置会场。六、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全面负责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工作,对本项目管理品质负责;要求:爱岗敬业,认真负责。 2. 保安员6人,要求:踏实肯干,认真工作,年龄在50岁以下,至少3年本岗位工作经验。 3. 保洁员12人,要求:年龄在50岁以下,踏实肯干,认真负责,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4. 其他物业人员3人,其中包括维修、绿化、报警系统24小时值守等工作人员。人员要求:年龄55岁以下,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验。 5. 刑场保安员1人,要求:年龄在50岁以下,踏实肯干,认真负责,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6. 从业人员除了基本的业务培训外还需要经过严格的保密培训,并签订保密协议。七、其他要求: 1. 供应商必须保证全体员工工资不能低于现行阜新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为全体员工提供养老保险等“五险”。 2. 国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采购单位不予调整物业费金额,报价时请充分考虑相关风险。 3. 中标人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中标人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导致采购人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5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 人民币350,0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无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05月18日08时起至 2020年05月22日16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流动,避免人员聚集,采购文件领取采用非现场领取方式,具体领取方式请电话咨询。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0.00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1日09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5-2(市公安局北融源大厦)1016会议室。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05月18日至2020年05月22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 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23号 项目联 系 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 0418-6281035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合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 彰武县建华路31-4门 项目联系人: 马先生 联系电话: 0418-6327079 传真: 无 邮箱地址: lnhyzc001@163.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阜新八一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合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账号: 310377179736 辽宁合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2020-05-17 关联计划 附件: 【招标文件】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发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