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随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依据随县财政局随财采计【2017】319号计划下达函,湖北昕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随县人民法院委托,拟就其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随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招标内容:物业管理服务(祥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合证)、企业工商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其他拟派物业服务人员应具有物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并满足本招标项目需要;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实施本合同工程的流动资金(须提供2015、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年份提供);
6、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对投标企业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到湖北昕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随州市曾都区擂鼓墩大道58号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和QQ邮箱);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合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③资质证书;④拟派项目负责人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⑤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年份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缴纳的2017年近三个月社会养老保险发票及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含被授权人)养老保险缴纳证明;⑥申请人须向其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经查询,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4月至今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⑦上述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不采取邮购方式出售。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15时30分,地址:湖北昕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随州市曾都区擂鼓墩大道58号四楼),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项目公告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随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昕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随州市擂鼓墩大道58号 邮政编码:441300
联系人:涂小娇 电话及传真:0722-3253478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