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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安徽滁州技师学院老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2017-06-28 11:39:13|作者:清洁吧

关于“安徽滁州技师学院老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澄清答疑告知函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现对安徽滁州技师学院老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答疑澄清告知如下:

招标文件第42页中,‘投标企业在2016年度荣获市级物业主管部门信用等级评定为甲级(类)的加2分,乙级(类)的加1分;对连续三年为甲级的加3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由市级物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信用等级评定正式文件,原件扫描件,检验电子标书)。’请问:

提供由市级物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信用等级评定,市级物业主管部门怎么能出具信用等级评定?是否有误?

投标企业在2016年度荣获市级物业主管部门信用等级评定是否有倾向性,对外地企业不公平?

答:根据住建部发布的《建住房函[2002]192号》文件规定:“各级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立本行政区内所有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所以本条款无误,请执行交易文件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滁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滁房字【2014】119号文规定要求,对评标办法加分因素中要求具有“对上一年度荣获市级物业主管部门信用等级评定为甲级(类)的加2分,乙级(类)的加1分;对连续三年为甲级的加3分”,请执行交易文件要求。

交易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关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zggzy.gov.cn),如不及时下载,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特此函告

 

                        招标人:安徽滁州技师学院

                    代理单位: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28日

 


附件:关于“安徽滁州技师学院老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澄清答疑告知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