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口区】大连市沙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大连市沙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招标编号:TXCG-170601 招标人:大连市沙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同兴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大连同兴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大连市沙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为大连市沙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通过媒体发出招标邀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招标内容: 大连市沙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办公楼及附属建筑物保安、保洁、食堂、档案室等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 3.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3.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叁级(含暂定级)及以上资质; 3.3外地投标人须在大连地区有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为投标人办事处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机构为投标人分公司的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 (2)截至2017年7月19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预算:110万元。供应商的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报价)处理。 5.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只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有效)或委托代理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外地投标人在大连地区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中的个别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7.服务期限:一年。 备注:在资金预算落实、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不变,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顺延一年,最多续签两年。 8.招标人以财政性资金用于支付该项目费用。 9.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2017年6月28日-2017年7月5日北京时间每天8:30至16:30,在大连同兴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发售(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10.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 11.所有投标书应用中文编写,一套正本,五套副本。 1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2017年7月20日13:00-13:30时(北京时间)第3受理区,逾期不予受理。 1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7月20日13:30时(北京时间)第3受理区,逾期不予受理。 14.开标时间与地点:2017年7月20日13:3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第3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15.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连市沙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同兴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兴工南五街17号福佳新天地E座一单元9楼1912室 邮政编码:116021 电话:0411-83897701 传真:0411-83897701 联系人:韩学峰 开户名称:大连同兴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大连新天地支行 账号:34000050090068022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