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房山区青龙湖镇2017年“减煤换煤、清洁空气”项目优质型煤(兰炭)(青龙湖镇)品目货物/矿与矿物/煤炭采选产品/其他煤炭采选产品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人民政府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17年06月29日 08:5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6月29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03日 16:00招标文件售价¥5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大董村星城北里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9日 09:00开标地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预算金额¥517.5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沈长泉项目联系电话13911620929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人民政府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坨里村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沈长泉 13911620929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捷力诚建筑事务服务所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大董村星城北里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付晓晨 89313565附件:附件1优质型煤招标公告--定稿(1).docx 北京市捷力诚建筑事务服务所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房山区青龙湖镇2017年“减煤换煤、清洁空气”项目优质型煤(兰炭)(青龙湖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房山区青龙湖镇2017年“减煤换煤、清洁空气”项目优质型煤(兰炭)(青龙湖镇)项目编号: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沈长泉项目联系电话:13911620929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人民政府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坨里村联系方式:沈长泉 13911620929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北京市捷力诚建筑事务服务所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人:付晓晨 89313565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大董村星城北里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供货范围:房山区青龙湖镇2017年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用煤需求供货总量约4500吨。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的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企业资质:依法注册且合法经营3年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含三证合一)齐全,且年检合格、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型煤生产或者煤产品加工销售的生产经营范围。2.3、企业认证:生产企业必须获得其当地行政管理部门的环评许可。2.4、规模能力:企业生产能力不得低于10万吨;企业必须拥有理化设备及全套检测设备,能够出具批次煤质检测报告。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封闭场地及成品仓储场地,能出具土地厂房所有权或土地厂房使用租赁协议。2.5、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4年5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本次招标如报名单位7家以内(含)时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报名单位7家以上时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517.5 万元(人民币)时间:2017年06月29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0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大董村星城北里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企业报名及领取文件时需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环评许可、理化设备及全套监测设备发票或租赁合同、独立生产经营场所、封闭场地及成品仓储场地的土地厂房所有权或土地厂房使用租赁协议、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针对本公告第2项2.5条关于经营状态的承诺(需全部打印在A4纸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料的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及保险证明(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查验后返还原件)。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9日 09:00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9日 09:00六、开标地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七、其它补充事宜本项目招标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它方式的报名。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必要合格条件审查,只有在有效报名期内报名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必要合格条件审查,购买本项目相关文件。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附件:1.优质型煤招标公告--定稿(1).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