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新昌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就新昌县城区公园保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2017-68(FS)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自行组织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新昌县城区公园保洁项目 | 1 | 项 | 111万元/贰年 | 见招标文件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册资金3万元以上(含),从事环境卫生作业两年以上(含)的专业保洁单位(提供合同业绩或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7-06-30至2017-07-11(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发售地址:新昌县南明街道江滨东路5-1号(环卫处四楼办公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18日 下午3:00止
七.投标地址:新昌县南明街道江滨东路5-1号(环卫处四楼办公室)
八.开标时间:2017年7月18日下午3:00正
九.开标地址:新昌县南明街道江滨东路5-1号(环卫处四楼办公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20000元
交付方式:投递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提交
收款单位(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3.
4.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2、采购人名称:新昌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 陈女士、杨先生
联系电话:0575-86122952、0575-86338522
传真:
地址:新昌县南明街道江滨东路5-1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徐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5-86229331
传真:0575-86229227
地址:新昌县大道东路668号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