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波市海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海曙区行政副中心(雅戈尔片区)物业管理及绿化租摆招标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宁波市海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海曙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29日 15:5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6月29日 00:00 至 2017年07月07日 00: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4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无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7月20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 | ||
预算金额 | ¥162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严锋 夏伟立 陈琴 章海波 吕谟 | ||
项目联系电话 | 87295348 87388460 | ||
采购单位 | 宁波市海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波市县前街6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5588995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87321469 |
海曙区行政副中心(雅戈尔片区)物业管理及绿化租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年6月29日
招标编号:2017NBHSWT066(NBITC-20173049G)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宁波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宁波市海曙区采购办核准的采购计划,本招标项目海曙区行政副中心(雅戈尔片区)物业管理及绿化租摆招标项目,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海曙区行政副中心(雅戈尔片区)物业管理及绿化租摆招标项目。
子包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
一 | 海曙区行政副中心(雅戈尔片区)物业管理 | 自大楼正式交接管理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若项目业主考核满意,可续签,最多续签二次,续签期间合同主要条款仍按原合同履行。 | 1500万元人民币(500万元/年) |
二 | 海曙区行政副中心(雅戈尔片区)绿化租摆 | 自大楼正式交接管理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若项目业主考核满意,可续签,最多续签二次,续签期间合同主要条款仍按原合同履行。 | 120万元人民币(40万元/年)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子包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管理壹级资质企业。
子包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提供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检察院所需查询资料详见附件十一)
3.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时间: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7日止;
4.2投标人注册:未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注册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先完成投标人注册工作,否则投标无效,注册咨询电话:0574-87185125;
4.3采购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完成注册后直接登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haishu.gov.cn )“政府采购招标业务”栏目按照相应要求进行投标报名,报名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4采购文件工本费:人民币400元/子包,费用请于开标前支付于代理单位,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子包一:人民币100000.00元整;子包二:人民币14000.00元整;(不接受现金)。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基本账户直接缴入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摘要栏中注明本投标项目的投标编号:本项目投标编号后5位即“WT066”(请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因该银行转帐方式无法在摘要栏内注明相关内容)。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19日下午17: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银行帐号:821601201110340420001,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湖东支行,开户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章燕 电话:0574-87262357 传真:0574-87258958。
6.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7年7月20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北门电梯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7月20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北门电梯上)],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8.其他事项: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9.本公告发布媒体:宁波政府采购站点(www.nbzfcg.cn)、数字海曙(www.haishu.gov.cn)、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haishu.gov.cn)、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www.nb.com)。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74-55889800
招标代理: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电 话:0574-87128864
传 真:0574-87388460
电子邮件:nbitc@126.com
联 系 人:招标三处 严锋 吕谟
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纳税人识别号;
3、地址电话;
4、开户银行及账号。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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