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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环卫中心垃圾转运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07-04 10:10:50|作者:清洁吧

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北京市海淀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的委托,对 北京市海淀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海淀环卫中心垃圾转运车辆采购项目 所需的下述全新货物及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北京市海淀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海淀环卫中心垃圾转运车辆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1706-HXTC-IF1197
3、采购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北京市海淀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北京海淀区海淀南路36号, 联系电话:010-82653862 付老师
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5、采购货物(服务)名称和数量:详见第九章

包号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合计(万元)

简要技术参数及用途

1

转运车头

7

392.00

945.00

额定功率>290kw

2

转运挂车

7

553.00

额定装载质量: 22000kg

*该项目分项控制金额及项目总预算金额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6、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6.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企业法人;
6.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3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获得招标文件
6.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5投标人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7、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 500 元(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邮购,每份另加收EMS费用人民币 100 元。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拟投标包号等内容传真给我公司,并及时联系我公司确认,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8、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8.1 时间: 2017年7月3日 起至 2017年7月17日 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8.2 地点: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6层620室)
9、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7月25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 2017年7月25日下午14:00 (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4层北侧楼道东头第三会议室
1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3、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4、其他:
14.1 投标人只可对整包货物投标,不得拆包投标,投标人需按所投包数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14.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明确登记并只能按投标前所登记的包号进行投标。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如果决定增加或更改所投包号,务必在购买文件截止时间前补齐相关费用并书面通知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人将无权对所增加或更改的包号进行投标;
14.3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4.4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文件恕不接受。开标当日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1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振宇、孙银英 电 话:010-52837446、010-63988670 传 真:010-6396855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6层620室
邮政编码:100038
项目负责人:修海龙、周洁琼、孙银英
16、招标代理机构银行信息
开户名(全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金安支行
帐号: 11001029200053007833
17、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材料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① 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可不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 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可不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⑤ 最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⑥ 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⑦ 信用记录查询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①投标人须提交在规定网站查询到的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网页截屏中应能显示公司名称、信用记录情况、查询时间等主要内容(查询时间范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刊登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
③信用记录网页查询结果包括:无法查到相关信息、无不良记录、有不良记录三种情形。前两种情形视为无不良记录。
④不提交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屏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