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塘朗车辆段F地块物业开发项目 | 项目编号: | 4403002016404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
招标项目名称: | 塘朗车辆段F地块物业开发项目室内装饰设计 | 招标项目编号: | 44030020164040003 |
工程类型: | 设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投标报名 | 是否预选招标: | 否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7年07月04日09:00时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7年07月10日18:00时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17年07月07日17:00时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17年07月08日17:00时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备注 : | / |
建设单位: |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邱艳 |
办公电话: | 83233034 |
标段编号: | 44030020164040003001 | ||
标段名称: | 塘朗车辆段F地块物业开发项目室内装饰设计 | ||
受理报名开始时间: | 2017-07-04 09:00 | 受理报名结束时间: | 2017-07-10 18:00 |
招标部分估价: | 133 万元 | 计划总投资: | 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销售中心室内装饰设计、商品房户型优化及室内装饰设计,工作内容如下:(一)销售中心室内装饰设计含概念设计、方案及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二次机电设计)及后期配合工作;(二)商品房户型室内装饰设计含户型优化、概念设计、方案及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二次机电设计)及后期配合工作。 | ||
招标范围: | 其他(室内装饰设计); | ||
主要投标成果: | 无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 | ||
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定标方法: | 逐轮票决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投标保证金: | 2 万元 |
联合体要求: | 无 | ||
投标周期: | 20 | 投标补偿: | / |
投标报名地点: | 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 | ||
项目概况: | 塘朗车辆段F地块位于塘朗山北侧,留仙大道南侧。项目总占地约4.3万┫,总建筑面积约18万┫。项目包括5栋150米超高层建筑,地下室一层,其中一栋为人才安居房,4栋住宅商品房,全部精装修交房,裙楼3000┫商业,配套一所初中及幼儿园,计划总工期约3年。检修库上盖同步建设的文体公园建设占地面积约2.73万┫。 | ||
企业资质要求: | 以下条件满足部分: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 建筑装饰工程(甲级) | ||
其他资质: | /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无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投标人可采用联合体(不限境内外)形式报名参加本次项目招标,以联合体报名的合作双方需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两家,且联合体双方不得再单独或以其他名义与其他设计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报名。 2.联合体合作双方需签署具法律效用的《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详细注明各个设计阶段中双方的分工划分方式和设计费用的分摊比例、分配方式。 3.联合体牵头单位主导项目工作进程,且应为国内一方。 4.本项目不接受个人及个人组合的报名。 |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有效的资质证书; 3、如有联合体,请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定)。 |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 |
序号 | 文件名 |
无 |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9、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8、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开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招标文件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的“网上办事―>网上投标―>下载招标资料”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由招标人在截标后向投标人收取;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会员区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金建数字证书(机构证书)通过“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中在线帮助。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6)资格后审文件中提供电子扫描件的,投标人应准备相关原件以备查验。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外地企业还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7、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1)递交资格预审文件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联合体主体,下同)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员,持金建数字证书(机构证书)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
(2)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截标当日的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员,持金建数字证书(机构证书)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
6、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
(1)参加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程的企业必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备案,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WWW.SZJS.GOV.CN),企业信息备案相关栏目;
(2)办理金建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服务”中《金建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3)办理电子招投标服务,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服务”中《电子招投标服务注册指南》;
(4)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金建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首页点击“我要投标”并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在线填写、保存。
5、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因任何原因未提交的申请资料。
4、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登记。
3、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