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江西省于都县第二人民医院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 YDJC2017-C001)磋商文件的变更公告
于都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于都县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其物业管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经采购人确认,现对2017年6月29日发布的磋商文件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变更事项一: 原磋商文件中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三级(含三级)以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
现变更为: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变更事项二:
二、磋商文件第18页(共54页)第一章磋商文件(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26评分标准中的:
服务分(65分)
三、类似项目业绩(7分):响应供应商在近3年内(2014年至今)有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40万元以上的医院物业服务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7分。(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的复印件,开启时需提供原件查验,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商务分(5分)
承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及要求提供服务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方法进行服务质量考核,得5分;(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供应商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未提供不得分)。
现变更为:
二、磋商文件第18页和19页(共54页)第一章磋商文件(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26评分标准中的:
服务分(66分)
三、类似项目业绩(8分):响应供应商在近3年内(2014年至今)有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40万元以上的医院物业服务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8分。(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的复印件,开启时需提供原件查验,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商务分(4分)
承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及要求提供服务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方法进行服务质量考核,得4分;(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供应商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未提供不得分)。
此变更公告为《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采购代理机构:于都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广场东路6号于都县行政服务中心6楼
联系电话:0797-7766332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子邮箱:ydxzfcgzx@163.com
采购单位:于都县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507971203
地址:于都县银坑镇
于都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