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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咨询服务项目询价函

2017-07-12 09:12:31|作者:清洁吧

石台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咨询服务项目询价函 

石台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咨询服务项目询价函

STZF2017084

我中心接受委托以询价方式采购城乡环卫一体化咨询服务,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作出响应报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价须知:

1、被询价供应商可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2017年7月17日17:30时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本次询价每包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供应商可针对询价函中的某包或多包(若有)进行报价,但每包货物必须报全。报价函及相关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递交本单位,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

2、询价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并推荐预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公示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石台县公共资源网公示3个工作日,成交供应商可在公示结束后7日内前往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并签订合同。

3、若投标人选择快递方式递交报价函,则请注意:快递单上必须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并且报价文件必须单独密封。报价函邮寄或送达地址: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仁里镇和平南路5号(中国银行)3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件人:交易中心办公室(收) 邮编:245100 联系电话:0566-3296689。

4、本询价函挂网询价,供应商可以登陆中国政府采购(http://www.ccgp.gov.cn)、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txzb.cn)查阅。请各个报价供应商经常查阅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信息,如有疑问,及时与本中心联系。

5、报价供应商应具有与采购内容相应的营业范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不接受无相应营业范围的报价。

6、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超过预算的作无效报价处理。供应商可根据营业范围自主报价,若所有供应商报价皆超过预算则进行二次询价。货物的总价包括设备费、税收、运输、技术服务、必不可少的部件等为完成本项目预计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7、询价小组在评审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时,将会审核其是否有计算上的算术错误。

8、供应商报价货物或服务必须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9、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标准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等时,由采购人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抽签决定成交顺序。


10、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11、服务期:2017年8月20日之前完成项目内容出具项目成果。成交供应商应确保在服务期内完成项目内容,交付采购单位验收。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12、本货物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3、付款方式:支付办法双方另行约定。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及注意事项: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的营业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证书,提供有效资质证书;

4、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格等级,提供有效资质证书;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联合体须达到以上要求并提供相应证书证明、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供应商)。联合体公司必须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格等级的公司为联合体牵头人(主体),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注意:将企业资质证书等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放入标书内,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编制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应按附件中报价函格式编制报价文件;

2、被询价供应商应就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3、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如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报价文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活页式或容易拆解的报价文件将不被接受,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

6、采购项目中要求提供资质资料的必须提供,凡未按要求编制报价函的,我单位有权拒绝其报价。

四、联系方式

1、集中采购机构

报价函邮寄或送达地址:石台县仁里镇和平南路5号(中国银行)3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66-3296689 收件人:交易中心办公室(收) 邮编:245100

1、采购人

联系人:程所长 电话:0566-6028923


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7月12日




附一:采购服务的说明及具体要求: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及要求

石台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咨询服务项目

石台县,位于安徽省南部,皖南山区西部,地跨北纬29°59′至30°24′,东经117°12′至117°59′,东与黄山区交界,南与黟县、祁门县相连,西与东至县接壤,北与贵池区、青阳县为邻。现辖仁里镇、七都镇、仙寓镇、丁香镇、小河镇、横渡镇、大演乡、矶滩乡等8个乡镇,84个行政村,792个村民组,总面积1403平方公里,总人口11万人。

项目服务内容:对我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实施进行前期固定资产评估(包含全县范围现有环卫设备设施)、形成可研报告、制定实施方案。

提交服务成果:《固定资产评估报告》、《项目可研报告》、《项目实施方案》。






附二:报价函格式


1、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

询价函编号:

致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贵方发布的 (项目名称) 询价采购函,接受贵方提出的各项要求,参与该项目报价。

一、报价:

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


二、服务期

三、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承诺:

其他内容:

四、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4、询价函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包含供应商资质证书等)。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手机号码:

地址: 邮箱: 传真: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

致:石台县林业局

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人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 为我方就 号" (项目全称) "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日 期:

(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手机号码)



3、联合体协议(格式)


致石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基本信息: (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

二、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或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或成交义务和中标或成交后的合同,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