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市政管理局灵石县市政局环卫设备、路灯耗材等购置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灵政采【2017】059号 |
灵石县市政管理局灵石县市政局环卫设备、路灯耗材等购置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灵石县市政管理局的委托就灵石县市政局环卫设备、路灯耗材等购置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销售采购所需的货物,且有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灵政采【2017】059号 二、项目名称:灵石县市政局环卫设备、路灯耗材等购置安装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1、第一包:井圈井盖雨篦;混凝土井圈井盖200套、混凝土雨篦200套、铸铁井盖50套、铸铁井盖50套(预算价:15万); 第二包:环卫设备;垃圾桶300个、簸箕、垃圾夹500个、垃圾箱材料及制作等(预算价:28万); 第三包:路灯耗材;电动铝合金升降梯、LED灯头、LED恒流源、节能灯管LED投影灯等(预算价:36万); 第四包:人行道栏杆、花箱和公交站亭;人行道栏杆1800米、花箱12个、公交站亭8个、停车场指示牌8个(预算价:85.2万)。 2、交货安装地点:在签订合同后20天内全部到货安装完毕,交货安装地点:甲方指定。 五、资质要求: (一)、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1-9项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份: 1、法人身份证; 2、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且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5、税务登记证; 6、组织机构代码证; 7、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社会保险(五项保险)缴纳征收票据; 8、纳税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税收完税证明。 9、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查询函; (二)、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单独携带以上证件2-9项原件供评委审核,如缺项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得进入评标程序。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17年7月18日 7月25日上午8:00 12:00,下午15:00 17:30(节假日除外)。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天石大厦西九层)。 七、标书售价:每包3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17年8月4日下午17:00前以转帐方式交保证金第一包:1500元、第二包:3000元、第三包:4000元、第四包:8500元到指定帐户(不接受现金或投标单位以外账户的资金),以银行出具进帐单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九、付款方式:全部到货完毕经甲方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全部付清。 十、开标时间、地点:2017年8月8日上午8:30投标人报到,9:00准时开标,逾期不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开标地点:为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天石大厦西三层)。 十一、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灵石县政府采购网 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十二、对本项目的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地址: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九层 邮政编码:031300 联系电话:0354-7618815(兼传真) 联系人:王先生、关女士 甲方联系人:孟先生13327443444 汇款地址:户名: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石新城支行 账号:630011052011979289 开户行号:402176201194 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