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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家园二期”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2017-07-12 09:19:39|作者:清洁吧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决定对“平安家园二期”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平安家园二期

建设单位: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街道来龙村11、12、17、18、19组,四至范围:东至 规划道路,西至规划道路,南至 规划道路 ,北至 规划道路(见附图)。

本项目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

本项目净用地面积102283.67平方米(其中绿化用地30685平方米)。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22443.71平方米。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301310.13 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275902.13 平方米,非住宅建筑面积25408.0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24084.44平方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323.56平方米);地上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5105.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6028.08平方米。

本项目共计建筑物31幢(其中住宅31 幢);建筑结构为框架。

本项目建筑密度21.90 %,容积率2.95 ,绿地率30%。

本项目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2970个,其中地上停车位(商业停车位)164个,地下停车位2806个;按照规划设计建造了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3521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物业公司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不得对外出租,不得营业行为)

建筑面积:949平方米(含44平方米业主会议室);

坐落位置:1#楼1层、1#楼2层、22#楼 1层、27#楼地下负1层。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不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7年07月14日、2017年07月17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中街聚星楼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物业服务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国家物业管理一级资质证书的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不低于100分(含100分)。

六、投标报名时间

1.于 2017年07月13日17时00分前(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中街聚星楼四楼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镇中街聚星楼4楼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作放弃投标处理。(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人应自行对“平安家园二期”项目工程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查,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应对自行查明或核实的有关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

招标人: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