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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物业保障部门迎新、十一花卉绿植花盆项目招标公告

2017-07-12 17:00:41|作者:清洁吧

一、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物业保障部门迎新、十一花卉绿植花盆项目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二、采购人: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采购人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大学城 

三、联系电话:杨竞 03142377069 

四、采购项目名称: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物业保障部门迎新、十一花卉绿植花盆项目 

五、采购项目编号:HBSDCG201730 

六、采购代理机构:河北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玖万玖仟陆佰元整(¥99,600.00),超出此报价为无效投标。 

八、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物业保障部门迎新、十一花卉绿植花盆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九、服务期限:2017年8月15日至20日期间按学校规定时间送达学校院内。 

十、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对投标人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近期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可以是完税证明、近期缴纳税收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的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检察院开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满足要求的供应商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到河北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以上证明文件未注明复印件的均指原件,同时携带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发售时间:2017年07月12日至 2017年07月1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南营子大街文化大厦南塔10层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到河北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自带U盘)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开标地点:河北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大厅 

评标方法和标准:竞争性磋商 

十二、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电汇 

磋商保证金从基本户存入: 

不接受一般户及现金存入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壹仟玖佰元整,(小写:¥1900.00)。中标方投标保证金自行转成履约保证金,由招标代理公司转到招标方账户。 

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转账,由投标企业账户或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账户交至河北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保证金有效期为 90天(日历天数) 。 

开户行: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天支行 

账户名:河北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5011386900015 

供应商应确保该保证金于2017年 07 月 23 日17:00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 

2.备注: 

缴纳时须标注“项目编号、标段号、保证金”等信息关键词以方便我公司进行核对。 

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无法按时参加开标会的需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内向河北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递交书面申请。投标保证金在招投标活动结束后由河北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退付到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账户。 

3、已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无法按时参加开标会的需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内向河北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递交书面申请。 

4、磋商保证金必须按规定金额足额及时交付,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如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成交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 

②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6、磋商会议召开后供应商撤销投标或成交后未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的,磋商保证金将被全额扣缴。 

十三、接受响应文件时间:2017年07月24日上午08:30—09:00 (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 年07月24 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 年 07月 24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十四、递交响应文件及开启文件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南营子大街文化大厦南塔10层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十五. 磋商文件答疑 

1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 

2 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疑问问题”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予以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3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采购代理机构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但不超过投标的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否则因此影响投标活动的任何情况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 如果招标文件的修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期开标。 

十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发布媒体:招标网 中国招标网 

十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承德市 地 址:承德市双桥区南营子大街文化大厦南塔10层 

联 系 人:杨竞 联 系 人: 李明月 

电 话:03142377069 电 话:18244669117 

传 真:03142377069 传 真:0314-2067000 



报名操作咨询:河北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报名操作咨询电话:0314-2067000 

备注:若本项目内容发生变更,在招标网、中国招标网发布变更公告,请各供应商予以关注,招标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2017 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