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中水污水处理管理中心清洗吸污车询价采购公告 |
经财政局批准(林财购准字(2017)第91号),受林西县中水污水处理管理中心的委托,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采用询价采购方式对其所需车辆进行集中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采购项目:林西县中水污水处理管理中心清洗吸污车询价采购 二、采购编号:LZC-2017-088 三、项目内容:吸污车的品牌型号、数量、详细参数见采购文件中的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四、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6.6万元,报价供应商的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按无效报价处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竞标人的被授权人必须是竞价企业的正式职工; 六、竞标须知: 1、竞标人需提交下列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⑴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⑵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用工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综合评审时,因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造成无效竞标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为保证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供应商报价文件应密封好后邮寄或现场报送到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外地供应商也可传真报价,报价文件须在7月19日下午5:00前传真到项目经办人处,传真完毕,请同具体项目经办人确认。报价文件中的报价单也可在7月20日上午9:00前直接传真到评审会场,传真电话:0476-5352619。7月20日上午9:00后,不再接受报价。 3、报价人所报价格为一次性价格,不得更改。 4、报价人所报价格含:车辆价格、首次保养等货到验收合格前所有含税费用。 5、报价供应商所报车辆必须是原装正品,供货时必须提供车辆正规销售渠道证明。 6、供货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将车辆调试合格交付给甲方。 7、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量、配置、和技术标准须符合国家要求及询价采购文件规定,并附整车产品合格证、保修卡或保修手册、说明书、随车工具及备胎(出厂规格)。销售发票必须是响应方自己开出的(一车一票);供应商须对提供的产品的原装性、完整性、完好性负全责。并遵守《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2)整车免费质量保证期及质保内容按原车生产厂家的质保规定执行。 六、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询价结束后,询价小组对竞标人所报价格、技术响应、售后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在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lxzfcg.linxixian.gov.cn)上公告。 七、付款方式: 购车现场验收合格后,付全款提车。 八、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7月19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林西县党政综合办公楼714室) 联系人:王智慧 电 话:0476-5352616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刘德林 电 话:13947671577 九、2017年7月13日起,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可登陆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lxzfcg.linxixian.gov.cn)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