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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处小型自卸货车采购项目二次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2016-09-14 14:47:47|作者:清洁吧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处小型自卸货车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处
行政区域长春市公告时间2016年09月14日 09:5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9月14日 09:00  至  2016年09月21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号1707室)
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0日 13:30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吉林大路与吉林街交汇处)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司伦
项目联系电话0431-87821231
采购单位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民丰大街14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科长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号17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司伦0431-87821231

  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处小型自卸货车采购项目二次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处小型自卸货车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JGJZ2016C-C12-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司伦

项目联系电话:0431-8782123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处


地址:民丰大街147号

联系方式:王科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司伦0431-87821231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号17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GJZ2016C-C12-01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处小型自卸货车采购项目已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处。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处小型自卸货车采购项目;

2.2 供货地点:长春市二道区;

2.3 供货期: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供应商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采购内容内的企业、组织;

3.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

3.4供应商所投车辆须是列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车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7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8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应当作为同一个投标人计算(按照报名先后顺序择取)。

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9 月 14日至2016年 9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1)如果是生产厂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2)如果是经销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还应携带产品经销授权代理书;(同一品牌只接受最先报名的经销商);(3)开户许可证;(4)税务登记证;(5)组织机构代码证;(6)法人授权委托书;(7)被授权人身份证;(8)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无行贿行为证明;(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在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号1707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13:30分前,接收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吉林大路与吉林街交汇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号1707室

联系人:徐司伦

电话:0431-8782123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二道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1-84658564

 

 

 

 

2016年 9 月14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采购内容内的企业、组织;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供应商所投车辆须是列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车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应当作为同一个投标人计算(按照报名先后顺序择取)。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14日 09:00 至 2016年09月2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号1707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号1707室)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0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0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吉林大路与吉林街交汇处)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