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人为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通过孝感CA互联网客户端提出投标申请,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2 招标内容: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2.3 服务期限:1年; 2.4 招标控制价:约230万元整,不含食堂食材、食堂耗材采购费用,该费用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不含环境卫生的垃圾清运等费用。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投标单位须为在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 投标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二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单位须具备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 近三年内至少承接过一项同类型和规模(投资额200万元以上)的物业管理项目; 3.6 投标单位须具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文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查询对象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3.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制。 5.报名、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及确认、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须在2016年9月19日8:30至2016年9月23日17:30前登陆孝感市招标投标CA互联网客户端报名,选择投标报名的项目。报名成功后,投标单位须缴纳并确认投标保证金后,方可使用报名客户端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500.00),售后不退。(开标会收取) 5.3 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形式汇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孝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湖北银行孝感开发区支行 开户行行号:313535000098 账 号:206010120100011151 投标人在汇入投标保证金后,并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登录客户端确认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项目,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按时确认或项目确认错误的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 采购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孝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3本项目的开标时间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孝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公开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任的委托代理人本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带齐以下资料:①投标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证明;②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③招标文件要求携带的其他资料。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孝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 系 人:殷喜云 电 话:13789938999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文燕 电 话:153275793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