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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地方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6-09-20 16:00:53|作者:清洁吧

宾阳县地方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GXZC2016-J3-2628-CGZX)竞争性磋商公告我中心受宾阳县地方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608300009),现对宾阳县地方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宾阳县地方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6-J3-2628-CGZX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宾阳县地方税务局机关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74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还须具备物业服务企业正式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9月27日17时止,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gxgp.gov.cn)直接在线办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网上预览及购买业务,售价为人民币50元/份,售后不退。 八、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4万元整。磋商供应商应于2016年10月12日10时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华东路支行银行帐号:45001604568059198888本中心财务(电话:0771-5309293、5309291,传真:0771-5309294)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磋商供应商应于2016年10月12日10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2016年10月12日10时00分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本中心另行通知。地点: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二楼,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宾阳县地方税务局地址:宾阳县文化广场;联系人及电话:梁源,13768628802。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             项目联系人:郑炜,联系电话:0771-5309316、0771-5313050。 3.监督部门: 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电话:0771-5331539。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