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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清远市公安消防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6-09-21 17:03:53|作者:清洁吧

清远新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省清远市公安消防局的委托,对广东省清远市公安消防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0896-1610QY05SZ51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清远市公安消防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676437.00元四、采购数量:一项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5.1、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序号采购内容数量服务期1物业管理服务一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5.1.1、详细内容:详阅“采购项目需求书”;5.1.2、采购范围:国内服务(政府采购)5.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5.2.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六、供应商资格:6.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6.1.1.1、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1.2.1、 提供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16年08月份或之后的单位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1.3.1、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1.4.1、 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2016年0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6.1.4.2、 提供2016年0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 ;6.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1.5.1、 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1.6.1、 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 ;6.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6.3、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需提交以下资料(若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6.3.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6.3.2、税务登记证副本;6.3.3、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6.3.4、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09月22日至2016年09月28日期间(09:00至11:30、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 号楼一楼售卖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4日 09时30分。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 号楼一楼东门)。十、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4日 09时30分。十一、开标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 号楼一楼东门)。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09月22日至2016年09月28日止。十三、联系事项13.1采购 人:广东省清远市公安消防局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富强南路联 系 人:谢芳勇联系电话:0763-311901513.2采购代理机构:清远新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地 址:清远市银泉北路社科中心大楼五楼北面联系 人:谢先生联系电话:0763-3630002传 真:0763-3630002邮 编:51150013.3采购项目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0763-3630002附件:1、 委托代理协议2、 招标文件发布人:清远新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