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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和平镇小型水库、山塘物业化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2016-09-30 11:53:18|作者:清洁吧
长兴县和平镇小型水库、山塘物业化管理项目


招标公告

长兴县和平镇小型水库、山塘物业化管理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兴县和平镇小型水库、山塘物业管理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加补助,招标人为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兴县和平镇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泗安镇3座小型水库和1座山塘的物业化管理,总费用约16万元,详见招标文件所附清单。

2.3质量目标: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企业资质资格要求:持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水利工程养护,水利设施维护,水利基础设施维修、养护的内容之一)的独立法人。

3.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3湖州市市外的投标人须在长兴县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分公司;

3.4投标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要求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2016年9月30日至2016年10月9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到长兴县万宏单身公寓1-2-414室报名(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报名费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4.2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兴县和平镇招投标中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绪工                         联系电话:0572-6958148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 0572-651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