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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新能源产业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6-10-08 14:51:18|作者:清洁吧

泰州市新能源产业园(九龙镇政府)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公告条件的合格单位前来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采购编号:THZC―20160905

    二、采购项目名称:泰州市新能源产业园(九龙镇政府)物业管理服务

三、采购内容及清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以下要求:

1、投标方必须具备三级以上(含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

2、投标方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的独立法人,具备本次项目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依法诚信经营、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缴纳方面无不良记录;

3、近三年内投标人具备一个10000平方米以上、非住宅物业服务满一年的成功案例(服务内容至少包含会议服务、安全保卫服务、环境卫生服务、水电维修服务、绿化养护五种类型中的四种服务),该案例且为政府采购案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业主单位对服务满意的证明材料(三项资料缺一不可),原件备查。

4、拟进入本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经理)应取得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证书领取时间必须2年以上);拟进入服务的安保人员必须具备保安资格证书;工程人员必须持有需持有电力监管委员会所发《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安监部门所发《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证书

5、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

6、各投标供应商按照《关于海陵区政府采购供应商实行集中备案登记的通知》(http://www.tzhlzfcg.com/art/2015/4/1/art_2189_279370.html)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备案登记,否则投标资格将不予以认可。

7、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1)信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

(2)查询截止时点:开标前一天;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各投标人由信用查询渠道自行查询打印,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信息信用的使用规则:仅用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委托的评审(询价)小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动态甄别。

(5)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将不予以认可。

五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采购文件发布时间:自采购公告在“海陵区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海陵”发布之日起至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止。招标文件在“海陵区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海陵”上免费下载。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海陵区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海陵”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10月21日8:30--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1日9:00 (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府前路3号(泰州市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开标室)

4、接收人:公证员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供应商以邮递、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应由其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或持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于开标前当面提交。

八、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1日9: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府前路3号(泰州市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开标室)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4、答疑问题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 10月14日15:00前,

在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任何答疑内容,如未提交,视为无疑问(须书面提交疑问)。

答疑时间:2016年10月17日,答疑形式:书面。

九、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供应商以电汇、网上银行支付凭证、银行进账单等形式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缴纳到账(不接受现金)。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须到泰州市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东南角金融中心窗口凭银行缴纳证明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请自行保管好交款收据,退保证金时必须出具)。    

账户名称:泰州市海陵区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兴业银行泰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403010100100156700;备注:泰州市新能源产业园(九龙镇政府)物业管理服务投标保证金(项目编号:THZC―20160905)。

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将按规定程序予以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本中心将按规定程序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如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⑵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⑶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⑷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⑸供应商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十、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泰州市新能源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15952606101

2、集中采购机构:泰州市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523-86242261

联系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府前路3号(泰州市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开标室)                    邮政编码:225300

备注:请贵单位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十一、其他事项:

投标单位必须在2016年10月12日16:00时之前将《投标确认函》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本中心,投标报名邮箱(hltbbm@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THZC-20160905投标确认函(**单位)”。2016年10月12日16:00时之前没有将《投标确认函》发送至本中心,本中心在开标时有权拒绝其投标。

 

                                    泰州市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

                                         2016年9月30日

投标确认函格式:

投标确认函

泰州市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

泰州市新能源产业园(九龙镇政府)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已取得,经认真研究,我单位对招标文件无异议,一定准时参加投标活动。

特此告知

                                                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016年   月   日

 

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