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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建设科技发展推广中心天津市绿色建筑展厅2016年度物业服务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2016-10-12 14:31:34|作者:清洁吧

关于天津市建设科技发展推广中心天津市绿色建筑展厅2016年度物业服务项目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建设科技发展推广中心 
    2.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绿色建筑展厅2016年度物业服务项目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天津市绿色建筑展厅,坐落于河西区解放南路起步区西区文体中心中庭,于2014年正式启动运行。采购内容包括展品保洁、接待引导、绿化管理、供水、供电、空调维护等项目。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45.02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目前天津市绿色建筑展厅与文体中心公共面积和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空调等建筑物附属设备设施均共同使用,由天津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文体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为保证物业服务的整体性及我中心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以及《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地下建筑物和设备设施、相关场地不得分割进行管理”的规定,我中心物业拟通过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方式对该物业服务项目进行采购。 
    四、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唯一供应商名称:天津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唯一供应商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南路与夏碧路交口下河圈公园1号楼201-209室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以及《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同一个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地下建筑和设备设施、相关场地不得分割进行管理”的规定,建议位于解放南路地区起步区西区社区文体中心中庭的绿色建筑展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单一供应商为天津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张辉天津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师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16年10月13日 
    2.公示结束时间 :2016年10月20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北路凯祥花园48-49号 
      2)联系人:顾奉煜 
      3)联系电话:18920593113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2)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3)联系电话:022-23303752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