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企石镇下截村、湖美村环卫清扫保洁项目(重新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代理机构: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钟小姐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东莞市企石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的委托,拟对东莞市企石镇下截村、湖美村环卫清扫保洁项目(重新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一、采购项目编号:HSDG2016133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企石镇下截村、湖美村环卫清扫保洁项目(重新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496,413.20 四、采购数量:1 项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号说明预算金额(元)A包下截村环卫清扫保洁项目1,113,600.00B包湖美村环卫清扫保洁项目382,813.20六、供应商资格: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供应商必须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0月14日 至 2016年10月24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 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备注: 现场购买。1、供应商在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7)合格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2、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合格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6日 09:30 九、提交谈判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A区502-(1)会议室 十、谈判时间:2016年10月26日 09:30 十一、谈判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A区502-(1)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6年10月14日 至 2016年10月18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一)采购人:东莞市企石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 东莞市湖滨北路附近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0769-86728000传真: 0769-86728000 邮编: 523000(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联系人: 钟小姐 联系电话: 0769-22019033传真: 0769-22889228 邮编: 523000(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 0769-22019033附件:一、用户需求书:用户需求书.docx二、谈判文件:谈判文件-东莞市企石镇下截村、湖美村环卫清扫保洁项目(重新采购).doc发布人: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 2016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