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市质监局综合办公楼保安保洁采购项目”澄清说明(一)各潜在投标人:1、招标文件第8页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现变更:8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如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可不用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供应商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以上资料开标时须提供原件)。供应商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以上资料放在投标文件中)。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16页第“2.3.6.4.2技术文件编制要求”去掉。其他内容均不作调整。请各投标人收到本澄清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函确认,在规定时限未回复视为同意和接受本澄清。泰安市纤维检验所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2016年10月14日★各投标人在接到本通知后,请填写下面“回执单”,签字盖章后回传到我公司(传真:0538-8588638),或者将扫描件发到我公司邮箱(邮箱地址:LRZBTA@163.com),谢谢合作。 回 执 单泰安市纤维检验所: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我单位已收到贵公司“关于泰安市质监局综合办公楼保安保洁采购项目澄清说明(一)”,本通知共1页,内容清晰、完整,特此回执。供应商全称(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日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