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项目
清远办事处驻地物业及后勤委托管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项目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以粤发改交通函〔2015〕4315号、粤发改交通函〔2015〕5979号文批复立项,现由广东惠清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公告规定的内容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租赁“清远市飞来峡镇江口广铁招待所”作为清远办事处驻地,驻地占地30 多亩,房屋建筑面积约1200 平方米,包含主楼一栋、附楼一栋以及果园、鱼塘等。
为加强办事处驻地的物业、安保、食堂等后勤管理,同时节约人工成本费用,我司计划将驻地室内外区域的卫生保洁、绿化植被养护、水电设施设备巡检维修、安全保卫、员工饮食等后勤管理工作委托专业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实施。
2.2 招标范围:
本次为清远办事处驻地物业及后勤委托管理招标,拟划分为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类似管理业绩(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见投标人须知附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4]多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办理投标企业IC 卡,无IC卡号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IC 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0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参考资料)每套收取费用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时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室具体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为准)。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上发布:《南方日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如发布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若存在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1)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2)依法重新招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惠清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润路445号太阳广场A座3楼
邮 编:510100 电子邮箱:huiqinggaosu@163.com
联 系 人:林云彦 钟爽 电 话:020-38626290、18902219136
传 真:020-38626317
广东惠清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10月17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1]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 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
[3]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4]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
附件:
惠清项目清远办事处物业招标公告.doc
附件2:评标办法.doc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