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工程项目的施工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人名称:双溪镇人民政府
2、招标人地址:双溪镇人民政府
3、招标项目名称:双溪镇环境卫生保洁服务责任承包费工程
4、招标项目地点:曹山村、马尾山、河北村、大桥泥埚组、秋园组
5、招标项目实施时间:2016年9月份。
6、招标项目性质、规模、数量:资金为上级拨款;规模数量:详见项目清单。
7、本次招标为邀标,被邀请单位需提交身份证明、建设资质手续可购买招标文件,并按照本招标工程项目资格后审文件要求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8、参加本次投标必须具备的条件:具有相关建设资质。
9、报名、获取资料预审文件时间:2016年9月2日至2016年9月9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地点:双溪镇公共资源交易站。2016年9月10日后至截标前(节假日除外)仍可到双溪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购买招标文件。
10、有关本项目招标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11、联系人:舒建华 电话:15879522968
靖安县双溪镇人民政府
双溪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2016年9月2日
双溪镇环境卫生保洁服务责任承包费工程
项目清单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小计(元) |
保洁员 | 人 | 25 | ||
道路保洁 | 人 | 2 | ||
回收废旧电池 | 人 | 1 | ||
河北社区保洁 | 人 | 3 | ||
清运车 | 辆 | 1 | ||
垃圾桶保洁工具 | 套 | 31 | ||
管理费 | ||||
税 | ||||
合计(含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