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谈判条件
卢氏县东城明珠步行街住宅楼物业招标项目已经有关单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且已落实到位,采购单位为卢氏县裕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裕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卢氏县东城明珠步行街住宅楼物业招标项目
2、项目编号:GTXH-2016-103
3、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4、项目概况:建设面积21702.12┫
5、项目内容:公寓范围内保安、保洁、相关费用代收代缴、设备维护、园林绿化、广告标志等设施物业服务项目,具体物业服务面积以合同签订时为准。
6、项目地点:卢氏县东城明珠步行街
7、服务期限:一年
8、保修说明:
(一)、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根据国家规定执行。保修的期限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
(二)、招标人对建设项目承担相应的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限从招标人向中标人首次移交物业之日起计算。保修范围与保修期限由招标人与施工单位明确。
(三)、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招标人履行应负的保修义务,维修的经济责任由责任方承担,并由责任方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四)、超过规定的保修期限,各项建设工程及安装设备的养护、维修由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并按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在专项维修基金或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支出费用。
(五)、招标人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其负有维护责任的物业定期维修养护。
9、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10、付款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良好,且有房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2.必须通过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资格预审。
3.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技术力量、财务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4.投标人必须独立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5.有欺诈、违约、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及符合建设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内容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允许参加投标。
6、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从业资格证书,且未在相似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四、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 2016 年 10 月 20日至 2016年 10月 26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到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城关镇农贸市场20#楼)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及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两套成册装订,经核对原件和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上有效证书原件进行资格评审。
报名时需另单独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用做项目地检察院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
3、谈判文件获取:报名的供应商,在报名时间内到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城关镇农贸市场20#楼)领取谈判文件和图纸资料。
五、 谈判保证金
1、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2、谈判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 11 月 9 日 17时 30 分前缴纳卢氏县裕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并更换正式财务收据,未在规定时间内换取保证金的响应人视为放弃谈判。
开户名称:卢氏县裕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卢氏县农行东城营业部
账 号:16183101040010634
六、 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11 月 10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信息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卢氏县裕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贾洪波
电 话: 15839857255
招标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常琼
电 话: 0398-2156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