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政府采购供应商:我中心受采购人委托,拟对广西华侨学校物业服务采购(GXZC2016-G3- 3185-CGZX)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内容(详见附件)予以预公示。相关政府采购供应商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16年10月28日15时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中心反映,以便我中心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对政府采购供应商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中心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71- 5309316; 联系人:郑炜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附件:广西华侨学校物业服务采购(GXZC2016-G3-3185-CGZX)项目预公示内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2016年10月25日附件华侨学校物业 预公示.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