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钦州市国土资源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16-10-25 16:52:01|作者:清洁吧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钦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钦州市国土资源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钦州市国土资源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QZZC2016-G3-0024 三、采购项目内容:本项目采购钦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职工食堂等全部构建物的物业服务,钦州市国土资源局物业包括办公综合楼、不动产登记局办公楼、职工食堂、司机室、保安室、值班室、西侧临时房屋等办公区范围内的全部建构物,地处钦州市永福西大街12号,占地面积:7708平方米,建筑面积14914平方米。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20万元。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六、投标人资格要求:1.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注册企业;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3.投标人需具有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4.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1.发售时间:2016年10月25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11月4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30-18:00; 2.发售地点: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科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帐号,注意:必须以投标人公司名义转账,并在用途上标注所投项目编号如“QZZC2016-G3-0024标书款”字样,以个人名义转账一概不受理)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寄到采购代理机构)。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各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后,将缴款凭证复印成A4大小(注意:需将缴款人账号和名称复印清晰)并加盖公章,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交由项目负责人以便日后退还保证金的依据。九、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 开户名称: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西钦州永福东大街支行银行账号:45001659862059088888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6年11月15日9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钦州市兴桂北路市体育综合训练馆四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1月15日9时00分整,在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钦州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钦州市永福西大街12号联系人及电话: 陆智辉 0777-28256742.采购代理机构: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钦州市兴桂北路市体育综合训练馆四楼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刘咏青、吴晓晓, 0777-28860063.监督部门:钦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7-2895258。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