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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市城市管理局环卫车辆设备 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6-10-26 14:47:22|作者:清洁吧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环卫车辆设备采购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 丰财购准字(电子)【2016-H-W01】号
采购文件编号: RDZB-2016-HW-129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元)

附件材料

1

电动垃圾收集车

50

详见招标文件

456,700


2

道路清扫车、餐厨垃圾收集车、护栏清洗和洒水车

5

详见招标文件

1,860,500


3

垃圾收运车

20

详见招标文件

3,116,400


4

污水粪便收集车

3

详见招标文件

392,6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供应商需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供应商库登记”栏办理注册入库后方可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2016年10月24日 至 2016年10月28日 ,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 11:30 时,下午 2:30— 5:00时到内蒙古瑞德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瑞德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提供近三年类似设备供货和销售合同至少2份原件;
(2) 提供投标设备的生产制造许可证,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若为代理商,除须提供生产厂加盖公章的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外,还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有效授权销售授权证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注: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在有效期内),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资料提供齐全为报名合格。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16日
投标地点: 丰镇市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6年11月16日
开标地点: 丰镇市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瑞德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
地 址: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怀远南路天苑小区10号楼8号底商
邮政编码: 012000
联 系 人: 安培军
联系电话: 0474-4809299
投标保证金账户
1、账户名称: 内蒙古瑞德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新区支行
账 号: 150501166664300000088
2、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采购单位名称: 丰镇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 内蒙古丰镇市新区政务大厅后楼
邮政编码: 012100
联 系 人: 郭郡
联系电话: 0474-3202842
内蒙古瑞德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