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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哈密风火打捆项目PVC绝缘地坪施工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2016-10-28 16:17:15|作者:清洁吧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华哈密风火打捆项目  已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  相应核准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巴里坤)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国华(哈密红星二场)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25  ,招标人为   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巴里坤)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国华(哈密红星二场)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60100795。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哈密地区东南部景峡区域、巴里坤区域、十三师红星二场及和硕县  

2.2项目概况:  国华哈密风火打捆项目 

2.3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风火打捆项目及和硕光伏项目设备用房PVC绝缘地坪施工。

2.4承包人主要工作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地面处理,包括各项目设备用房原始地面(水泥地坪或其他材质地坪)处理,包括不限于对原地面存在塌陷、空鼓、裂缝、沉降、脱落等问题处理,采取剥离原地坪、夯实、重新浇筑、打磨清理、快干水泥填补等手段;

2) 自流平施工,包括各项目设备用房已处理过的地坪再次清理残留物、对细小裂缝、空鼓、凹陷、突出等处理,包括不限于底油涂刷和自流平制作;

3)PVC地坪铺装,包括各项目设备用房已完成自流平二次清理等处理,包括不限于粘合剂涂刷,PVC地坪铺设、拼接和压紧等;

4)提供所用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文件,负责全部材料运输、倒运、保管;

5) 上述工作内容全部含到工程总工期内(120天),气温不满足施工条件顺延。

2.5计划工期:    2016年11月20日至2017年3月25日   

2.6其它要求:一次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

(2)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 2013  1  1 日起至今)完成过  3个(含)以上(含)以上PVC绝缘地坪施工业绩,且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问题;(提供合同)

(4)项目经理应为二级建造师,且在近3年内( 2013  1  1 日起至今)至少有1个在PVC绝缘地板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业绩;

(5)投标人在神华集团各子公司承接的工程不存在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且无履约信誉较差记录,(必须附承诺函,并确保内容属实)否则将拒绝购买标书和投标或相关投标无效;

(6)根据哈密当地政府要求,投标人在劳务用工方面在哈密地区应具有良好管理水平和信誉,无因劳务纠纷出现民工围堵当地政府现象的不良记录(必须附承诺函,并确保内容属实),否则将拒绝购买标书和投标或相关投标无效。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com.cn)完成神华集团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神华招标网》相关要求。

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于请于2016 1028日至20161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 时,下午13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购标途径:

1)网上购标: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www.shenhua.com.cn),将现场购标需携带资料上传扫描件后购买招标文件;

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考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通知栏《关于发布电子支付系统操作视频的通知》,投标人可以使用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支付标书款;

技术支持电话:010-57339771

售标审核电话:010-58131373010-58132348

2)现场购标:投标人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8室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1117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609视频会议室。

5.2投标人应于开标当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派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com.cn)、(www.china.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政编码:100007

联系人:刘浩、詹传鑫          

邮箱:693764555@qq.com 

电话:010-57336310、18809580469、010-58132352

传真:010-58132347

招 标 人:国华(莫合台)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一电厂院内

邮    编:839000

联 系 人:张欢

电    话:0902-6973052

传    真:0902-6973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