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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天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用房采购项目邀请售房供应商报名公告招标公告

2016-10-28 16:43:39|作者:清洁吧

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天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用房采购项目邀请售房供应商报名公告

邀请售房供应商报名公告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 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委托,拟就其 天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用房项目进行政府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

二、采购项目: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天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用房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CZ2016-1282

四、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4500万元

五、采购项目内容

(一)选址: 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以东、科韵路200米范围内及以西、广园快速路500米范围内及以南、临江大道以北的区域。

(二)面积: 建筑面积约500-1500平方米。

(三)标的物性质: 办公用途或商业用途。

(四)房屋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 不少于20年。

(五)其他要求:

1.所在楼层不得高于第30层,方便居民出入。

2.最高单价:楼层在7层及以下33000元/平方米,楼层在7层以上的每层单价可提高100元/平方米,即楼层在8层33100元/平方米,楼层在9层33200元/平方米,如此类推,最高不超过30层。

3.标的物必须位于同一楼层;楼层高度不少于3米;非结构内墙可自由分隔;须有电梯直达。

4.周边公共设施要求:标的物周边应有完善的交通设施,步行至公交车站500米以内或地铁站1000米以内;直线距离3000米以内宜有综合医院。

5.物业管理费限价:每月不能高于6元/平方米。若高于此标准,投标人承诺承担高出部分的费用;按20年计算,在购房款中抵扣或收到第一笔购房款后一次性返还给采购人。

6.装修标准:毛坯房或已简单装修。

毛坯房要求:内墙、公用部位、公共设施、各种管道(给、排、雨水、暖、热)、电气设备(配电箱、柜、盘、插座、开关、灯具等)等符合毛坯房验收标准。用电负荷:不少于150KW的永久用电。用水:管径不小于DM100永久用水。

已简单装修标的物要求:除满足毛坯房基本要求外,已简单装修部分未改变标的物结构,并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拆除装饰。

7.停车场所要求:该栋物业须有配套停车场所。投标人须保证在20年内租赁该栋物业范围内5至10个停车位给采购人使用(按照标的物每100平方米计1个车位)。租赁价格按同期物价局指导价。

8.验收质量标准:已通过综合验收(包括水、电、消防、工程验收),并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工程质量为合格以上。

9.中标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办理关于该标的一切装修改造手续,提供相关资料。

10.必须为权属清晰的现楼,保证在交吉时无出让、查封、抵押、担保等事项,没有其他法律纠纷,具备合法有效的权属证明。可以带租约。

11.带租约的标的物,租期不能超过或投标人承诺同意在2017年8月30日前与租户解除租约。租金不低于相关部门的指导价。租金所得按照采购方付款金额与成交总额的比例,同步转移给采购人所有。

(六)交易税费: 双方各自承担应付税费。

(七)交吉时间: 签约后2个月内。供应商应该自签约之日起210个工作日内到房地产登记机构为采购人办妥产权登记,并将房地产权证交付采购人。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为标的物权属人、代理销售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11日(对外办公时间内)

(二)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报名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副本或身份证明文件;

2.标的物的权属证书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需提供原件验证,验证后退回);

3.代理销售商报名的应提交权属人签署的有效授权销售文件;若为自然人代理的,应提供权属人的代理销售证明文件;

4.投标人若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应提供房地产企业资质证书;若为中介机构,应提供中介资质证书;

5.项目相关资料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请列明清单,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按顺序装订。)

八、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www.gdgpo.gov.cn )、广州市政府采购网( www.gzg2b.gov.cn )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gzggzy.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