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1250.316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926.897平方米),主要包括:1号厂房(地下1层、地上4层1栋),2号宿舍(地上6层1栋),3号保安亭(1层1栋)及室外配套设施等;其中最高层数6层,最大跨度约16.30米,最大建筑高度约25.30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 34807.171平方米。(最终以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工程建设规模为准)。
发包范围: 东莞鸿骏城市生鲜(农产)加工配送中心,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1、土方工程(含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2、土建工程[含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含地下室)、砌体、防水、保温隔热、建筑屋面等,按图施工到位];3、装饰装修工程(含各楼地面/内墙面/外墙面/天棚/屋面等装饰装修、门窗的采购/制作/安装、五金配件的采购及安装、各类栏杆/扶手等,按图施工到位);4、给水排水工程(含室内外给排水系统管道、设备及附件的采购及安装等,按图施工到位);5、电气工程(含动力配电系统、照明配电系统、弱电系统、防雷接地等,按图施工到位);6、通风与空调工程(含通风、防排烟等,按图施工到位),7、消防工程(含消防电、消防水,包验收备案及取得合格证等);8、室外配套设施工程等。
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限包括监理各阶段全部时间,总监理责任期为41个月,其中,施工期 17个月(自招标人发出《监理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缺陷责任期24个月(缺陷责任的监理责任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或者 房屋建筑工程甲级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专业和等级)工程监理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住建部房屋建筑工程不分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 1、具有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
2、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除本工程外的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任职。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4]2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
5、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内容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②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不接受纸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投标人应在投标会前提前自行上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核实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相关查询申请。企业网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个工作日内返回市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④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核对其企业信用档案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档中的相关信息,如因企业信息缺失、信息不规范甚至错误或未及时提交查询申请,造成投标会上行贿犯罪档案无法查询、查询结果过期或未有查询结果,投标人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按《关于调整我市建筑市场有关监管措施的通知》(东建市〔2016〕39号)的规定,投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一律采用投标当天凌晨1:00时的系统信息数据;
7、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固定投标员手续(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需办理)。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