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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金华分公司2017-2019年度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2017-10-23 15:28:34|作者:清洁吧

中国电信金华分公司2017-2019年度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金华分公司2017-2019年度物业管理项目(招标编号:CITCC-ZJ1701064),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系采购中国电信金华分公司2017-2019年度物业管理项目所需的相关服务,主要采购服务区域:市本级、婺城区局、金东区局、各县(市)分公司,现根据金华电信相关要求,对物业管理服务(包括物业、食堂、医务等)进行采购。各物业点服务必须始终树立高效、快捷的服务意识,使业主在办公、生产等区域内安全、舒适、卫生、便捷。投标的物业公司根据每个物业点不同的服务情况、服务对象、服务人数、服务需求以及面积,制定合理的人员编制、工作制度、考核管理办法,制定各项工作流程。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年2800万元(含税),超过上述最高限价将导致否决投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投标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须包含物业管理及餐饮服务等相关内容。

(3)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餐饮服务团队成员中至少具备2个中式烹调师二级及以上证书。

2.1.5 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 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将单位介绍信盖章扫描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税务信息表、招标文件资料费汇款凭证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陆琪 18057416735@189.cn)购买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1) 单位介绍信盖章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招标文件资料费汇款凭证;

(3) 税务信息表:

a) 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单位公章的税务信息表扫描件;

b) 可编辑的税务信息表,具体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填报

信息填报示例及填写注意事项

1

投标人名称


XX公司,与营业执照中一致

2

投标人注册地址


XX市XX街道XX号,与营业执照一致

3

投标人联系电话


XX-XX(区号-电话)

4

纳税人识别号


XX(各数字或字符间不得人为保留空格或“-”,账号信息中本身自带的“-”不含在内)

5

开户银行


XX银行XX省(市)分行XX支行XX分理处等,必须与开户证明文件中银行账户全称保持一致,不得缩写或简写

6

银行开户户名


XX(与银行开户证明文件中保持一致)

7

银行账号


XX(各数字或字符间不得人为保留空格或“-”,账号信息中本身自带的“-”不含在内)

8

开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为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资格预审文件款发票类型,必须任选其一进行勾选“√”

备注:

(1)上述税务信息均为必填项。

(2)由于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4.1.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4 资料费于2017年10月30日之前汇入以下账户(不接收现金,需对公帐户转出,注明“公司简称+ZJ1701064”):

户名: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 401011370000010083

开户行:广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4.1.5 本项目招标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投标人有特殊原因要求采用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0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11楼会议室(金华市西市街155号)。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投标人注册

6.1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后10日内,通过中国电信外部门户网站完成供应商注册。

6.2 注册网址:https://42.99.33.26/MSS-PORTAL/account/login.do,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____(____)、中国电信外部门户网站(https://42.99.33.26/MSS-PORTAL/ 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西市街155号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56号

邮 编:321000 邮 编:100079

联 系 人:洪潮 联 系 人:陆琪 陈奕敏

电 话:0579-82312729 电 话:18057416735 18626860689

传 真:/ 传 真:010-6766873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8057416735@189.cn

网 址:/ 网 址:www.bdebid.com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号: / 账 号:40101137000001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