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受省财政厅(本级)委托,就省财政厅(本级)物业管理、保安服务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标项一须具有物业管理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标项二须具有保安服务经营范围。标项一、二须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人应在杭州设有常驻服务机构;谢绝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01日至2016年11月11日 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一楼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台。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3日 14:00 七、投标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3A06 八、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3日 14:00 九、开标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3A06 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标项一:0元;标项二:0元;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网银支付(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杭州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004794112101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c)投标商报名表(原件),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位置:网上办事指南-其他-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程序-财务程序(一)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杨连娣 联系电话:88900116 传真:88907751 报名及保证金办理在一楼服务台:陈彬菁; 联系电话:0571-88907723 地点: 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一楼 附件信息 ZZCG2016H-GK-X025(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