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清江浦区环卫事业管理处垃圾分类亭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淮安市清江浦区环卫事业管理处的委托,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江浦分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就该单位的垃圾分类亭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淮安市清江浦区环卫事业管理处垃圾分类亭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 QJPZC竞谈2017078
二、项目简要说明:
垃圾分类亭采购及安装,含地面建设,分类亭方案1、3数量各40个,分类亭方案2数量40个,总计120个分类亭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一章第五部分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三、谈判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谈判;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谈判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必须提供);
(2)谈判供应商须通过ISO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审查,必须提供);
(3)谈判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带至现场备查(法人除外);如法人代表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带至现场核查)。
4、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说明: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即在谈判开始前由采购中心组织谈判小组先对谈判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谈判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谈判的资格。
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第五部分。
四、公告发布及谈判文件获取信息.:
(1)谈判公告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清江浦区版块谈判类发布、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2)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请申请人于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时至5:30时(公休日、假日除外)到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00号清江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11室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现场报名时还需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报名及谈判文件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0月7日14时30分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北京北路清江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响应文件接收人: 郝芳 电话: 0517-83643302
六、谈判有关信息:
谈判时间: 2017年10月7日14时30分
谈判地点: 淮安市北京北路清江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1)谈判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邱先生 电话:13222707996
(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戴主任 电话:18952396868
(3)谈判现场事项联系人: 邱先生 电话:13222707996
(4)采购人联系地址: 淮安市清江浦区承德南路98号
采购中心联系地址: 淮安市北京北路清江浦区政务服务中心505室。
八、其他事项:
1、本次项目的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谈判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谈判保证金缴纳至谈判文件中指定账号,保证金具体缴纳形式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一章第二部分第12条。
2、本次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伍拾肆万元整。
3、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采 购 人(盖章): 采购代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