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根据公主岭市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公财采字【2017】480号文件,吉林省富利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就公主岭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单位为公主岭市人民法院。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17JLFLSGZL-D03 2.2 项目名称:公主岭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3 服务地点:公主岭市人民法院 2.4 服务范围:物业管理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2.6 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 采购预算:7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采购范围内的企业、组织; 3.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日至2017年1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公司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含公司、法人、被授权人)、近一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依法缴纳税收原件(近一年)、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原件(近一年)、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社保证明原件和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吉林省富利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本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2日13时30分,地点为公主岭市中心塔建设银行五楼开标室(原政务大厅五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主岭市人民法院 地 址:公主岭市 联系人:陈浩 电 话:0434-319611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富利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公主岭市澜建星海名苑13号楼东3号门 联系人:齐飞宇 电 话:0434 6530655 2017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