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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金山店镇区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6-11-04 15:29:54|作者:清洁吧

依据大冶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冶财采计〔2016〕B0077号)要求,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大冶市金山店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委托,对大冶市金山店镇区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冶采[2016]66号

2、采购项目名称:大冶市金山店镇区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大冶市金山店镇镇区控规环卫保洁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项目技术规格、服务内容及要求等。

4、采购预算:99.6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且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1)在中国境内注册或登记并取得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具备城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丙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在黄石地区依法注册或有分支机构,并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以营业执照载明的地址为准),符合资质规定的技术力量及道路清扫保洁设备的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多家供应商,只允许其中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4、为本项目提供前期服务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注: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制,根据招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的内容进行审查(详见第六部分附件九“投标文件目录”),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证明文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投标人可在2016年11月4日起到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dyggzyjyzx.com)本公告页面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为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7室。

2、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签署与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2016年11月25日09时00分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7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采购人:大冶市金山店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人:余先生

地址:大冶市金山店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地址:大冶市大棋西路2号

联系电话:18071858312  联系电话:0714-3188072

邮编:435100    邮编:435100

 

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