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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海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电梯及消防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7-11-03 16:28:10|作者:清洁吧

成都海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电梯及消防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7/11/3 15:33:00

四川名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成都海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成都海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电梯及消防维保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二、招标项目:成都海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电梯及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1、本项目分为三个包,具体分包情况如下:

(1)第一包:本包对学府芳邻二期,学府芳邻三期,海科名城一期,海科名城二期电梯维保服务进行采购;

(2)第二包:本包对柳岸锦城一期,柳岸锦城三期,海科智城,信息产业园一期,信息产业园二期电梯维保服务进行采购;

(3)第三包:本包对成都海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海科名城、海科智城、柳岸锦城、学府芳邻小区公共区域及地下车库、商铺(总建筑面积63.3万平方米)的消防系统维保服务进行采购;

注:供应商可任意选择包段投标,最多只能中取一个包,如投标方同时在两个包以上并列第一,由投标方自行选择中标包,另一包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方。选择两个包段及以上投标的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按包段分别制作投标文件。

2、本招标项目采购成都海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电梯及消防维保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不得是“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站(曝光台)(www.sczfcg.com)、“成都信用”网(www.cdcredit.gov.cn)等渠道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

3)能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及法律、法规。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第一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B级或以上许可证。

第二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B级或以上许可证。

第三包:

1、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临时一级以上);

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应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10日上午10:00- 12:0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温江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3楼(温江区锦绣大道南段43号天府智谷C栋3楼)(地址)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供应商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8日10时 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温江区锦绣大道南段43号天府智谷C栋3楼本项目开标室。

九、本投标邀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____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海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982136079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名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汇点广场2栋1201

联 系 人:舒先生

联系电话:18181963661


201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