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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11月06日
采购人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决定终止南岳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采购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岳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
二、编号:
1.采购计划编号:NY2017-C017
2.采购代理编号:HNXXZT2017-HY-038
三、终止原因(见下列情形之一打√者)
(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邀请公告公示期满后,提交资格证明材料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四、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广济路与黄金路交汇处
联系人:屈主任 联系电话:0734-5669066
2、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中信花苑D栋302室(中信大厦后面)
联系人: 欧阳斌(15115414090) 联系电话:0734-8345949
3、监管部门名称:衡阳市南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衡阳市南岳区祝融路53号
联系人:罗主任 联系电话:0734-5677543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起7个工作日内,已确认参与谈判或询价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