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红泰小区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编号:诸政采2017-11-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诸暨市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红泰小区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本次招标为诸暨市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红泰小区物业管理采购项目,服务期3年,招标预算金额为1611万元。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具有良好声誉的法人; 3、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具有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2017年11月15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政府采购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七、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五证合一原件。 2、自2017年10月30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 3、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6万元。投标保证金可以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以投标人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分支机构、办事处、子公司或从他人账户汇款或存款方式)。 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绍兴诸暨支行;帐号:292036102018010175925;款项用途: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年度保证金。 九、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17年11月30日10: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30日10:00时 开标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暨东路58号四楼)。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蔡展屏, 联系电话:13588594375 传真:0575-87105698 联系地址: 诸暨市陶朱街道文种南路18号.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杨晔 联系电话:0575-87253016、(传真)87221107 联系地址:诸暨市暨东路58号6楼北602室 诸暨市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七年十一月六日 |
附件:诸暨市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红泰小区物业管理招标.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