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乐山亚都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阳光·鎏金华府”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阳光·鎏金华府
建设单位:乐山亚都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阳光·鎏金华府位于乐山市通江片区檀木南街与凤凰路北段交汇处。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项目总建筑面积65569.75平方米。地面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49308.86平方米(其中住宅47792.74平方米,商业1213.60平方米,物管用房155.57平方米,门卫室30平方米,消防值班室56.89平方米,公厕60.06平方米);地上不计容的建筑面积2455.5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805.34平方米。规则机动车地下停车位461辆。
“阳光·鎏金华府”容积率3.00;绿地率30.0%;建筑密度22.35%。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为155.57平方米(含不低于30平方米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座落位置:2#楼地上1层;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内)
座落位置:2#楼地上1层。
三、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山亚都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花园街272号金茂苑门
电话:18583358666
联系人:马先生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乐山有物业服务场所,未被房地产管理部门列为警示的企业。
五、投标报名时间
1.于2017年12月1日17时00分前工作时间内在乐山市市中区花园街272号金茂苑门市乐山亚都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并验原件)。
六、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应于2017年12月4日、2017年12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至乐山市市中区花园街272号金茂苑门市乐山亚都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600.00元(现金,售后不退)。
招标人:乐山亚都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