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渡玺悦小区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宁波东渡玺悦小区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人为宁波东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东渡玺悦”项目,位于镇海骆驼街道,永平西路南侧、东邑南路东侧、永乐西路北侧、金华南路西侧。总用地面积539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0630.3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7745.6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2884.64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97739.46平方米、居家养老用房建筑面积234.08平方米、
商业建筑面积2239.71平方米、物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24.65平方米、物业经营用房建筑面积432.08平方米、消防及监控室建筑面积67.73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29.80平方米、广电及通信机房建筑面积80.16平方米、养老中心建筑面积5395.69平方米、养老专变电房建筑面积106.19平方米、生活水泵房建筑面积157.52平方米、配电房建筑面积631.38平方米、环网站建筑面积61.93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285.9平方米、井道建筑面积402.25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共计1103个,非机动车停车位共计1605个。39台无机房垂直电梯、30台小机房垂直电梯。
2.2交付计划时间为2019年9月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资质物业管理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为具有物业管理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证书。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市镇海区金华南路宁波东渡玺悦销售中心售楼处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如下(此时提交的资料不作为开标时资格审查依据):
(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3)附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他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营业执照;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证书)及诚信证明(由物业公司注册地物业主管部门出具);
■外地物业服务企业进甬备案登记表(企业注册地非本市行政区域需提供)。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
5.1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五家时,如招标人推荐一家,则在公证人员的公证下随机抽取四家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如招标人不推荐,则在公证人员的公证下随机抽取五家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
5.2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三家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等于五家或大于等于三家时,则全部入围参与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13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4。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宁波市物业管理协会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东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文化艺术中心四楼
联系人:俞凌云
电话:13817985560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
联系人:傅作琪、石宗杰
电话:86279793、13777017071
传真:86279793
日期:2017年12月4日
附表:投标申请表格式
投标申请表
投标申请项目名称:宁波东渡玺悦小区前期物业管理项目
企业全称 | 法定代表人 | |||
企业地址 | ||||
企业营业 执照登记号 | 注册资本金 (万元) | |||
交易代表人 | 姓名 | 手机号码 | ||
附件清单 |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拟派项目经理诚信证明(由物业公司注册地物业主管部门出具); ■外地物业服务企业进甬备案登记表复印件(企业注册地非本市行政区域需提供)。 | |||
申请人 | 招标(代理)人审查意见 | |||
声明:我单位对上述内容和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单位及人员资格符合省、市有关规定要求。如有虚假,愿意放弃中标资格,并接受相关行政处罚。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项目组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应一式二份,且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