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兴旺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QGPC-20170854)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社区建设服务中心 委托,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兴旺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兴旺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XQGPC-20170854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物业管理服务1项,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包号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预算(万元) |
第1包 | 物业管理服务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77 |
三、项目预算
77.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须有法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不能参与投标时必须提供)。 3.法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要求。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持有由国家住建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或天津市物业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天津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证书》,提供证书复印加盖公章。 7.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12-05到 2017-12-12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117室。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tjgp.gov.cn/gys_login.jsp)。(2)携带《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免费。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12-19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7-12-19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121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女士
2.联系电话:022-27937066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社区建设服务中心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丰华道36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汪立健:022-23982026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青远路5号(西青区财政局)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7937066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磋商文件下载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兴旺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QGPC-20170854)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