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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中专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2

2017-12-07 11:07:41|作者:清洁吧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中专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2

发布时间:2017-12-06

项目编号:DZC20171814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中专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2

DZC20171814项目各供应商:

采购单位对DZC20171814大庆市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中专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提出的质疑进行了答复,具体答复如下:

问题:

问题一、除雪铲车用铲车是否可以;问题二、物业管理师证件国家已有规定取消为何此标还有此项要求同时人民医院招标答疑中已删除此项目(原人民医院招标文件有此项);为何同类物业项目质疑答复不统一;问题三、招标文件中要求500万元≤合同金额总计<1000万元,得3分;300万元≤合同金额总计<500万元,得2分;100万元≤合同金额总计<300万元,得1分。我方认为此项目投标价为90万元合同金额要求过大且与中微小企业经营范围不符;问题四、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服务的38人缴纳近6个月工伤保险证明材料原件,要求必须是社保部门出具的;我方认为哪个单位在没有此项目之前不可能为此项目提前准备38人和半年的保险,我方认为此项不合理。

采购单位答复:

1、带有除雪功能的铲车即可认定为除雪铲车,否则不可以。

2、国家没有文件规定废止物业管理师证,此项不作更改。

3、此项目面向所有企业,小微企业可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此项不作更改。

4、“拟”解释为打算。此条是为了证明供应商人员储备能力和是否按国家相关规定规范聘用员工。此项不作更改。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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